十年之前,
你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咳咳)
美国大选结束了,这部吵吵嚷嚷、爆料众多、精彩纷呈、让编剧折断了笔的年度美剧今天终于完结了。
川普以278张选举人票(共538张票),先过半票,成功当选美国第45届总统。
今年的美国大选,在中国网络也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围观的吃瓜群众们纷纷在网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科普一下美国的选择规则。
美国选举规则
▶每个州在全国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中拥有根据该州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所确定的选举人票数(electoral votes)。
▶除两个州以外,其他各州均把选举团的选举人票全部投给在本州赢得选民票数最多的总统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赢得全国选举团中的多数票,即270张选举人票,才可当选总统。
▶如果没有一位候选人赢得选举团多数票,将由国会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中来自各州的议员代表以一州一票的方式选出总统。
众议院拥有决定权
历史上出现过两次由众议院投票确定总统的情况,但原因完全不同。
1800年大选表现出《合众国宪法》(U.S. Constitution)中的一个漏洞。当时的宪法规定,选举团每个选举人进行两次总统投票。获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得票第二多的人当选为副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阿伦·伯尔(Aaron Burr)同时竞选。民众心里清楚杰斐逊是总统候选人、伯尔是副总统候选人,但由于选举团中所有支持杰斐逊和伯尔的选举人都将自己的两票分别投给这两位候选人,结果: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在经过郑重的政治交涉之后,众议院正式任命杰斐逊担任总统。此后,《宪法第12条修正案》(the 12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规定,以分别的选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1824年,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在选举团中获多数票,位居第四的亨利·克莱(Henry Clay)转而全力支持得票第二多的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从而使亚当斯经众议院投票当选总统。
选民票与选举人票
1824年的总统选举令人看到选举团制度带来的一个奇特现象,即获得最多选民选票的候选人,有时会因在选举团中得票不足而落选。这是1824年总统候选人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的遭遇。这种情况还发生在1876年(拉瑟福德·海斯未能获得选民多数票然而当选)、1888年(本杰明·哈里森当选),以及2000年(乔治·W·布什当选)。
一些人指出,最公平的制度是单纯统计全国选民选票。1787年的制宪会议的确考虑过这种做法。但是,建国先贤们认为,新的联邦政府应该名副其实——即它是各州组成的联邦。
还需认识到的一点是,选举团制度使总统候选人必须为赢得选举人而不仅仅是普通选民的多数票而努力。例如,如果赢得选举只需靠赢得数量最多的选民投票,那么,候选人可能会尽力在人口众多的“胜算在握州”——即一贯将票投给某一政党候选人的州——极力多获选民选票。而在选举团制度下,候选人必须努力在选情走向不定的“摇摆州”(swing states)争取胜利——哪怕是以微弱多数取胜。
有些州能够“左右”选情
在有些年里,总统大选出现选战胶着的局面恰恰是因为那些摇摆州的投票结果十分接近。约翰·肯尼迪总统获胜靠的是他在伊利诺伊州(Illinois)的8858张选票,领先对手。
还有些时候,选举团的结果放大了候选人的战果。例如,1968年,曾在八年前被肯尼迪击败的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M. Nixon),以不到1%的选民投票优势获胜,然而在选举团的投票中,他以301票对191票战胜了对手(第三位候选人获45张选举人票)。
年度美剧终于落幕了,不知道我们隔壁的年度韩剧何时能够完结?(喂)